题目
甲国某公司要到乙国投资建设一个垃圾处理厂,并与乙国政府签订了垃圾处理合同,后乙国因为环境政策的改变增加了环境保护税。乙国政府遂以该合同履行不再具有经济意义为由拒绝履行该合同。现该公司寻求相关的法律救济措施,根据多边投资担保机制,以下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A. 乙国政府的做法属于政府违约行为
B. 乙国政府的行为属于征收或类似措施行为
C. 如果该公司寻求多边投资担保机构进行理赔,应以用尽乙国当地救济为前提条件
D. 如果多边投资担保机构进行理赔后,可以直接向乙国政府主张代位求偿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围绕多边投资担保机制(MIGA)的承保范围、理赔条件及代位求偿权展开,需结合公约规定逐一分析选项。
秒解口诀
口诀:主权行为致损属征收(B),MIGA理赔非必用尽当地救(C错),赔后代位可直接求(D对)。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项是本题最大的干扰项。
命题人用“拒绝履行合同”这一典型违约表象,掩盖了其背后“因环境政策改变增加税收”这一政府主权行为,该行为具有普遍适用性(非仅针对投资者),且实质损害了投资的经济可行性,这恰恰符合《汉城公约》对“间接征收”(类似措施)的界定,而非单纯的“政府违约”。
C项陷阱在于“以……为前提条件”的绝对化表述,MIGA公约允许在投资者“合理求助”无果后即可介入,并非严格“用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