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题拆解2018三国单选

反倾销救济三途径:行政诉讼、WTO争端、外交保护,外交保护为何行不通?

外交保护是最后手段,但甲国企业在中国有行政诉讼途径时,政府不能直接介入,这是国际法救济的层级原则。

题目

甲国多家出口企业在中国被终裁具有倾销行为,并被征收了反倾销税,现这些出口企业欲寻求相关法律救济。已知甲国和中国均为WTO成员方,那么下列哪一项说法是错误的?

A. 甲国出口企业可以在中国提起对中国政府征税行为的行政诉讼
B. 甲国政府可以直接向中国政府提起外交保护
C. 甲国政府可以在WTO起诉中国政府违反其承担的WTO相关义务
D. 若甲国证明中国违反WTO协议并胜诉,中国应废除或修改有关措施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察WTO成员方针对反倾销措施的三种救济途径(行政诉讼、外交保护、WTO争端解决)的适用条件差异。

秒解口诀

外交保护看前提,当地救济须用尽;行政诉讼有途径,政府不能直接上。

WTO告政府,企业告法院,两条路都通,外交保护走不通。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人设了双层陷阱:第一层在B选项,用‘外交保护’这一听起来正当的国际法概念诱使考生忽略‘用尽当地救济’前提;第二层在D选项,用‘应废除或修改’的绝对化表述制造疑虑,实则考察WTO争端解决裁决的执行规则。

A选项直接考察《行政诉讼法》第12条涉外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C选项考察WTO成员方的争端解决权,都是正面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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