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中国某工程公司在甲国承包了一项工程,中国某银行对甲国的发包方出具了见索即付的保函,后甲国发包方以中国公司违约为由向中国某银行要求支付保函上的款项,遭到拒绝,遂诉至人民法院。关于本案,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A. 如果该工程承包公司是我国政府独资的国有企业,则银行可以此为由拒绝向受益人付款
B. 中国某银行可以主张保函受益人先向中国承包公司主张求偿,待其拒绝后再履行保函义务
C. 中国某银行应先对施工合同进行实质性审查,方可决定是否履行保函义务
D. 如甲国发包方提交的书面文件与保函要求相符,中国某银行应承担付款责任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围绕见索即付保函(独立保函)的核心规则展开,需重点把握其独立性与表面相符原则。
秒解口诀
口诀:见索即付独立保,单据相符必须掏;不问合同不问人,身份审查都无效。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陷阱精准针对知识混淆点:A项用“政府独资国企”干扰,试图诱使考生联想到主权豁免或公共秩序保留,但独立保函的效力与申请人身份无关。
B项是最大陷阱,用“先向承包公司求偿”模拟了传统从属性保证的逻辑,完美契合考生的“先找主债务人”惯性思维。
C项用“实质性审查”听起来合理且谨慎,但恰恰违反了独立保函“单据交易、表面相符”的根本原则。
D项看似简单直白,但正是独立保函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的核心规定:单据表面相符即须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