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2011年7月5日,某公司高经理与员工在饭店喝酒聚餐后表示:别开车了,“酒驾”已入刑,咱把车推回去。随后,高经理在车内掌控方向盘,其他人推车缓行。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如机动车未发动,只操纵方向盘,由人力或其他车辆牵引,不属于酒后驾车。但交警部门指出,路上推车既会造成后方车辆行驶障碍,也会构成对推车人的安全威胁,建议酒后将车置于安全地点,或找人代驾。鉴于我国对“酒后代驾”缺乏明确规定,高经理起草了一份《酒后代驾服务规则》,包括总则、代驾人、被代驾人、权利与义务、代为驾驶服务合同、法律责任等共六章二十一条邮寄给国家立法机关。关于高经理起草的《酒后代驾服务规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属于民法商法规则
B. 是立法议案
C. 是法的正式渊源
D. 是规范性法律文件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察法的正式渊源、立法议案、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认定,高经理作为自然人起草的《酒后代驾服务规则》不具备法律文件的法定性质。
秒解口诀
口诀:公民建议非议案,草案再像也白干;立法权在机关手,结构完整不算数。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项陷阱:将“酒后代驾”这一生活服务规则想当然归入“民法商法”,但题干规则内容涉及服务合同、法律责任等,实质是公民建议的立法草案雏形,并非现行有效的民商法规则。
B项陷阱:利用“邮寄给立法机关”这一动作,诱导考生联想“立法议案”,但议案主体必须是法定机关或代表。
C项陷阱:将“规则草案”本身误认为“法的正式渊源”,混淆了法律草案与生效法律文本。
D项陷阱:用“六章二十一条”的规范结构伪装成“规范性法律文件”,但缺乏国家制定或认可、普遍约束力等核心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