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题拆解2017行政不定项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环保联合会要排污信息,县环保局“卡”在哪?

你以为申请信息公开很简单?错!命题人就在“申请资格”和“内容明确”这两个环节给你挖了深坑。

题目

某环保联合会对某公司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因在诉讼中需要该公司的相关环保资料,遂向县环保局提出申请公开该公司的排污许可证、排污口数量和位置等有关环境信息。申请书中载明了单位名称、住所地、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了公章、获取信息的方式等。县环保局收到申请后,要求环保联合会提供申请人身份的证明材料。环保联合会提供了社会团体登记证复印件。县环保局以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为由拒绝公开。该环保联合会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决定后环保联合会提起行政诉讼。关于本案的信息公开申请及其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环保联合会可采用数据电文形式提出信息公开
B. 环保联合会不具有提出此信息公开申请的资格
C. 县环保局有权要求环保联合会提供申请人身份的证明材料
D. 县环保局认为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一次性告知环保联合会作出更改、补充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围绕环保联合会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资格及行政机关处理程序展开,需结合2019年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分析各选项。

秒解口诀

口诀:信息公开资格宽,形式电文也可以;内容不明须补正,索要证明看“需要”(指“自身特殊需要”)。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B项陷阱在于,利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这一背景,诱导考生将“诉讼需要”与“申请资格”混同,误以为申请目的不纯或身份不适格。

实际上,条例对申请人资格几乎无限制。

C项陷阱在于,利用行政机关常见的“索要证明材料”的实践做法,对抗条例第29条“有身份证件、证明文件应当提供”的明文要求。

环保联合会已在申请书中提供了单位名称、住所、联系人等足以识别身份的信息,并随后补交了登记证,县环保局再行索要,于法无据。

D项的正确性则直接对应了条例第30条“内容不明确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的规定,这是命题人考查的具体法条记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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