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题拆解2017刑法多选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三大陷阱:偷窥≠信息犯罪,捡到通讯簿≠合法,50年代信封≠个人信息

你以为偷窥隐私就是侵犯个人信息?错!命题人用望远镜偷窥这个生活化场景,掩盖了刑法上‘个人信息’的特定技术定义。

题目

下列哪些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不考虑情节)?

A. 甲长期用高倍望远镜偷窥邻居的日常生活
B. 乙将单位数据库中病人的姓名、血型、DNA 等资料,卖给某生物制药公司
C. 丙将捡到的几本通讯簿在网上卖给他人,通讯簿被他人用于电信诈骗犯罪
D. 丁将收藏的多封 50 年代的信封(上有收件人姓名、单位或住址等信息)高价转让他人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构成要件,需结合个人信息的定义和行为方式判断各选项是否符合犯罪构成。

秒解口诀

口诀:信息需记录可识别,实时偷窥不算罪;出售提供就违法,不管信息哪里来;年代久远失时效,历史信封不构罪。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项陷阱:用‘高倍望远镜偷窥’这个极具侵犯性的行为,诱导考生将‘生活隐私侵害’等同于‘个人信息犯罪’,但偷窥获得的是实时画面而非‘信息记录’。

D项陷阱:故意设置‘信封上有收件人姓名、单位或住址’这个表面符合‘个人信息’定义的要素,但用‘50年代’这个时间定语使信息失去现实识别性——命题人知道考生容易忽略‘信息的时效性’这个隐含要件。

C项陷阱更隐蔽:‘捡到的通讯簿’看似来源合法,但‘卖给他人’且‘被用于电信诈骗’这个结果,会让考生误以为只要造成损害就构罪,实际上‘捡拾’本身不违法,但‘出售’行为已符合‘非法提供’要件,无需等待‘被用于犯罪’这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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