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题拆解2017刑法单选

假释不是“表现好就能放”——行贿罪优先假释、贪污不退赃终身不释的残酷真相

你以为“无再犯危险”就能假释?命题人用贪污不退赃和行贿优先假释这两个极端,彻底击碎了这种天真想法。

题目

在符合“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的前提下,关于减刑、假释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甲因爆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12 年,已服刑 10 年,确有悔改表现,无再犯危险。对甲可以假释
B. 乙因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9 年,已服刑 5 年,确有悔改表现,无再犯危险。对乙可优先适用假释
C. 丙犯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拒不交代贪污款去向,一直未退赃。丙已服刑 20 年,确有悔改表现,无再犯危险。对丙可假释
D. 丁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5 年,已服刑 3 年,一直未退赃。丁虽在服刑中有重大技术革新,成绩突出,对其也不得减刑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聚焦减刑与假释的适用规则,需结合罪名性质、服刑表现及特殊规定判断各选项的合法性。

秒解口诀

假释判断三把刀:一看罪名是否暴力犯罪十年以上(爆炸/抢劫等直接毙);二看经济犯罪是否退赃(不退赃一律堵死);三看行贿是否有“优先通道”(符合条件先走假释)。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项陷阱:用“有期徒刑12年已服10年”制造“服刑时间足够”的错觉,掩盖爆炸罪属于“因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绝对禁止假释情形。

C项陷阱:用“无期徒刑已服20年”和“确有悔改”制造强烈同情分,但“拒不交代赃款去向、一直未退赃”才是命题人埋下的致命毒点——这是2016年《贪污贿赂司法解释》增设的实质否定条件。

D项陷阱:用“重大技术革新成绩突出”诱惑考生联想“可以减刑”,但“一直未退赃”同样构成《规定》第3条的实质障碍,命题人故意把两个冲突情节放在一起,考验考生能否识别“不退赃”的否决效力高于“立功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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