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题拆解2017民诉不定项

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的并行不悖:渔民梁某的赔偿请求为何不受公益诉讼影响?

考生最容易混淆公益诉讼的“公共利益”覆盖范围,误以为它直接解决了渔民个人的具体损失。

题目

大洲公司超标排污导致河流污染,公益环保组织甲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大洲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法院受理后,在公告期间,公益环保组织乙也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大洲公司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和赔礼道歉。公益案件审理终结后,渔民梁某以大洲公司排放的污水污染了其承包的鱼塘为由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赔偿其损失。对梁某的起诉,法院的正确处理方式是?

A. 属重复诉讼,裁定不予受理
B. 不予受理,告知其向公益环保组织请求给付
C. 应予受理,但公益诉讼中已提出的诉讼请求不得再次提出
D. 应予受理,其诉讼请求不受公益诉讼影响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察同一侵权行为下,公益诉讼审结后个人私益诉讼的受理规则。

秒解口诀

口诀:公益私益两码事,原告不同标的不同;公益赔公家,私益赔自己,并行不悖各自理。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项陷阱在于“重复诉讼”概念,但公益诉讼原告是环保组织,梁某是个人,当事人不同,诉讼标的也不同(公共利益vs.个人财产权),不构成重复起诉。

B项陷阱是混淆了公益诉讼的赔偿金归属,公益诉讼赔偿金归国库或用于修复环境,不直接给付给个人受害者。

C项陷阱最隐蔽,它承认了应予受理,但错误地限制了梁某的诉讼请求范围,实际上梁某的“赔偿损失”请求与公益诉讼中的“赔偿损失”指向不同客体,完全可以独立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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