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题拆解2017民诉多选

共有财产执行三大坑:中止执行?查扣权限?析产诉讼谁有权?2017年这道题全考了

看到'案外人主张权利'就条件反射选'中止执行',这正是命题人为你设下的第一个陷阱。

题目

龙前铭申请执行郝辉损害赔偿一案,法院查扣了郝辉名下的一辆汽车。查扣后,郝辉的两个哥哥向法院主张该车系三兄弟共有。法院经审查,确认该汽车为三兄弟共有。关于该共同财产的执行,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因涉及案外第三人的财产,法院应裁定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B. 法院可查扣该共有财产
C. 共有人可对该共有财产协议分割,经债权人同意有效
D. 龙前铭可对该共有财产提起析产诉讼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这道民诉多选表面在考共有财产执行,本质是在用“时点效力”做判断轴,再用“时序错位”制造误选。

看懂这题,你会知道这个考点为什么能被反复变形来考。

秒解口诀

记住《查封规定》第14条三句话:共有财产可查扣;共有人协议分割需债权人同意;债权人不同意可提析产诉讼。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项陷阱在于将'案外人主张权利的一般情形'与'共有财产执行的特殊规则'混同。

命题人用'确认该汽车为三兄弟共有'这一事实,诱导考生适用《民诉法》第227条的中止程序。

B项正确但容易被怀疑,因为考生误以为查封共有财产需全体共有人同意。

C项陷阱在于'经债权人同意有效'这个条件,考生可能误以为共有人协议分割无需债权人同意,或误以为需法院批准。

D项正确但易被忽略,考生不清楚债权人(龙前铭)有权主动提起析产诉讼。

注册后查看完整内容

命题角度拆解、挖坑套路分析、秒解技巧、变形预测等深度内容需要注册后开通会员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