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题拆解2017民诉多选

借条复印件+销毁原件+证人证言三重组合:文书提出命令与妨碍举证的实战判断

当被告拒绝提供原件还承认销毁时,你以为只能罚款?其实法院可以直接认定借款事实成立。

题目

叶某诉汪某借款纠纷案,叶某向法院提交了一份内容为汪某向叶某借款 3 万元并收到该 3 万元的借条复印件,上有“本借条原件由汪某保管,借条复印件与借条原件具有同等效力”字样,并有汪某的署名。法院据此要求汪某提供借条原件,汪某以证明责任在原告为由拒不提供,后又称找不到借条原件。证人刘某作证称,他是汪某向叶某借款的中间人,汪某向叶某借款的事实确实存在;另外,汪某还告诉刘某,他在叶某起诉之后把借条原件烧毁,汪某在法院质证中也予以承认。在此情况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法院可根据叶某提交的借条复印件,结合刘某的证言对案涉借款事实进行审查判断
B. 叶某提交给法院的借条复印件是案涉借款事实的传来证据
C. 法院可认定汪某向叶某借款 3 万元的事实
D. 法院可对汪某进行罚款、拘留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围绕借款纠纷中的证据认定、文书提出命令及妨碍举证的法律后果展开,需结合证据分类与程序规则综合判断。

秒解口诀

记住:对方控制证据拒不提供,还承认销毁,就构成了‘证明妨害’双杀——既可罚款拘留,也可推定事实成立。

复印件是传来证据,但结合妨害情节,法院就能审慎认定。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陷阱在于将‘证据审查’(A)、‘证据分类’(B)、‘事实认定’(C)、‘强制措施’(D)四个独立考点编织在一个连贯案情中。

A选项陷阱是让考生怀疑‘复印件+证言’能否作为判断基础;B选项用‘传来证据’这个基础概念检验分类能力;C选项的真正陷阱是‘可认定’而非‘应认定’,考查的是《民诉解释》第113条‘可以认定’的裁量权;D选项单独看正确,但考生可能因觉得处罚过重而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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