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韩某于2017年3月病故,留有住房1套、存款50万元、名人字画10余幅及某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等遗产。韩某在2014年所立第一份自书遗嘱中表示全部遗产由其长子韩大继承。在2015年所立第二份自书遗嘱中,韩某表示其死后公司股权和名人字画留给7岁的外孙女婷婷。2017年6月,韩大在未办理韩某遗留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与陈卫订立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 韩某的第一份遗嘱失效
B. 韩某的第二份遗嘱无效
C. 韩大与陈卫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
D. 婷婷不能取得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查多份遗嘱效力、继承物权处分的合同效力及股东资格继承的法律适用。
秒解口诀
遗嘱冲突看内容,部分抵触部分变;合同效力独立看,不过户≠合同无效;股权继承无年龄,法定代理可代行。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项陷阱在于让考生误以为后立遗嘱必然完全撤销前遗嘱,实则《民法典》第1142条第三款规定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为准,但第一份遗嘱中关于住房、存款等未抵触部分依然有效;B项陷阱在于让考生误以为遗嘱必须处分全部遗产才有效,实则遗嘱可只处分部分财产;C项陷阱在于混淆物权变动与合同效力,未过户不影响买卖合同本身有效;D项陷阱在于让考生误以为股东资格有年龄限制,实则股权继承不受年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