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海昌公司因丢失票据申请公示催告,期间届满无人申报权利,海昌公司遂申请除权判决。在除权判决作出前,家佳公司看到权利申报公告,向法院申报权利。对此,法院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 因公示催告期满,裁定驳回家佳公司的权利申报
B. 裁定追加家佳公司参加案件的除权判决审理程序
C. 应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D. 作出除权判决,告知家佳公司另行起诉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察公示催告程序中,利害关系人在公示催告期间届满后、除权判决作出前申报权利时法院的正确处理方式。
秒解口诀
口诀:期满未判有人报,程序终结没商量;非讼不容争权利,诉讼路上见真章。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项陷阱在于偷换‘期满’与‘权利丧失’的因果关系——期满仅意味公告期结束,但法律明文允许‘判决作出前’补报。
B项虚构‘追加参加审理’程序,公示催告程序本无‘当事人参加审理’的构造。
D项最迷惑,它把‘另行起诉’包装成合理后续,实则规避了法院在发现权利争议时必须终结公示催告程序的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