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易某依法院对王某支付其 5 万元损害赔偿金之判决申请执行。执行中,法院扣押了王某的某项财产。案外人谢某提出异议,称该财产是其借与王某使用的,该财产为自己所有。法院经审查,认为谢某异议理由成立,遂裁定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关于本案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易某不服该裁定提起异议之诉的,由易某承担对谢某不享有该财产所有权的证明责任
B. 易某不服该裁定提起异议之诉的,由谢某承担对其享有该财产所有权的证明责任
C. 王某不服该裁定提起异议之诉的,由王某承担对谢某不享有该财产所有权的证明责任
D. 王某不服该裁定提起异议之诉的,由王某承担对其享有该财产所有权的证明责任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查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后,执行异议之诉的原告资格及证明责任分配规则。
秒解口诀
牢记《民诉解释》第311条铁律:执行异议之诉中,无论谁起诉,证明“享有足以排除执行的权益”的责任,始终在案外人一方。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人在A、C、D选项都设置了“由起诉方承担所有权证明责任”的陷阱。
A选项针对易某起诉,陷阱在于让易某证明“谢某不享有所有权”,这实质是要求其证明一个消极事实,极为困难,违背了证明责任分配法理。
C选项针对王某起诉,陷阱在于让被执行人王某去证明“谢某不享有所有权”,这混淆了王某的诉讼地位和证明对象,王某起诉的目的是为了阻止执行(财产被扣押对其有利),其诉求与证明谢某无所有权并不一致。
D选项的陷阱是让王某证明“自己享有所有权”,但本案中王某并非主张所有权人,其诉求是认可谢某的所有权以中止执行,证明对象完全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