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票保证日期未记载,为何不是承兑日而是出票日?票据保证规则深度拆解
你以为票据保证日期未记载就按承兑日算?错!《票据法》第47条明确规定,未记载保证日期的,以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
题目
甲从乙处购置一批家具,给乙签发一张金额为40万元的汇票。乙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丙请丁在该汇票上为“保证”记载并签章,随后又将其背书转让给戊。戊请求银行承兑时,被银行拒绝。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丁可以采取附条件保证方式
B. 若丁在其保证中未记载保证日期,则以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
C. 戊只有在向丙行使追索权遭拒绝后,才能向丁请求付款
D. 在丁对戊付款后,丁只能向丙行使追索权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这道商经知单选表面在考汇票保证规则,本质是在用“条件认定”做判断轴,再用“漏掉前提”制造误选。
看懂这题,你会知道这个考点为什么能被反复变形来考。
秒解口诀
票据保证三不准:不准附条件、不准先诉抗辩、不准限制追索;日期未记载,推定出票日。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陷阱精准设置:A项用“附条件保证”引诱,但《票据法》第48条禁止附条件保证,条件无效;C项用“先向丙追索”制造逻辑陷阱,模仿民法一般保证的“先诉抗辩权”,但票据保证无此特权;D项用“只能向丙行使追索权”设限,但丁付款后取得持票人地位,可向所有前手(甲、乙、丙)行使再追索权,不限于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