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某普通合伙企业为内部管理与拓展市场的需要,决定聘请陈东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陈东可以同时具有合伙人身份
B. 对陈东的聘任须经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C. 陈东作为经营管理人,有权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D. 合伙企业对陈东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第三人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这道商经知单选表面在考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人聘任,本质是在用“权利边界”做判断轴,再用“漏掉前提”制造误选。
看懂这题,你会知道这个考点为什么能被反复变形来考。
秒解口诀
口诀:普通合伙聘“外”管,全体一致是门槛;经理权限看授权,代表非其当然权。
(紧扣《合伙企业法》第31条一致同意要件,并区分聘任与授权)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选项陷阱:利用“可以同时具有”的模糊表述,诱使考生联想到公司中董事、经理可兼任的情形,但《合伙企业法》第31条明确规定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经营管理人需全体一致同意,这本身就隐含了被聘任者通常是“合伙人以外的人”,实践中虽不绝对禁止合伙人兼任,但此选项偏离了考查聘任程序的核心。
B选项是正确答案,直接对应法条。
C选项陷阱:偷换概念,将“经营管理人”等同于“合伙事务执行人”,擅自为其赋予了“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当然权利,而经营管理人的具体职权完全取决于合伙协议的约定或合伙人的授权。
D选项是最大陷阱:其表述本身是法律关于代表权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正确规则,但这是一个“正确的废话”或“前提错误”的陷阱——它预设了陈东已经被合法授予了对外代表权且存在权利限制,而本题的题眼恰恰在于陈东是否当然获得对外代表权(答案是否定的),因此D选项在此语境下具有强烈的误导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