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题拆解2016行政不定项

《行政法规解释》三连问:解释权归谁?程序怎么走?效力如何定?

考生最容易在B选项“程序适用制定程序”上栽跟头,误将“解释程序”与“制定程序”画等号。

题目

行政法规条文本身需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出补充规定的,应对行政法规进行解释。关于行政法规的解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解释权属于国务院
B. 解释行政法规的程序,适用行政法规制定程序
C. 解释可由国务院授权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
D. 行政法规的解释与行政法规具有同等效力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查行政法规解释的主体、程序及效力规则,需结合《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具体规定逐一判断。

秒解口诀

口诀:权属国务院,程序可参照,授权能公布,效力同等高。

核心判断:紧扣《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31条四款原文,B项“适用”变“参照”即为错。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B选项是本题的“主陷阱”。

命题人用“适用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替换了法条原文的“参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制造了精确的“法条细节偏差”。

A选项“解释权属于国务院”是《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31条的原文,看似绝对,但恰恰是正确规定。

C选项的陷阱在于“授权公布”是否可行,但法条允许国务院批准后由部门公布。

D选项的陷阱在于“同等效力”是否过于绝对,但行政法规解释本就具有普遍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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