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题拆解2016刑法不定项

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区分:看“平账”时间点!商品房过户后三个月才平账,为何不定挪用?

你以为“先挪用后贪污”要数罪并罚?错!关键看平账时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这是贪污罪认定的核心转折点。

题目

甲是A公司(国有房地产公司)领导,因私人事务欠蔡某600万元。蔡某让甲还钱,甲提议以A公司在售的商品房偿还债务,蔡某同意。甲遂将公司一套价值600万元的商品房过户给蔡某,并在公司财务账目上记下自己欠公司600万元。三个月后,甲将账作平,至案发时亦未归还欠款。(事实一) A公司有工程项目招标。为让和自己关系好的私营公司老板程某中标,甲刻意安排另外两家公司与程某一起参与竞标。甲让这两家公司和程某分别制作工程预算和标书,但各方约定,若这两家公司中标,就将工程转包给程某。程某最终在A公司预算范围内以最优报价中标。为感谢甲,程某花5000元购买仿制古董赠与甲。甲以为是价值20万元的真品,欣然接受。(事实二) 甲曾因公务为A公司垫付各种费用5万元,但由于票据超期,无法报销。为挽回损失,甲指使知情的程某虚构与A公司的劳务合同并虚开发票。甲在合同上加盖公司公章后,找公司财务套取“劳务费”5万元。(事实三) |关于事实一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甲将商品房过户给蔡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
B. 甲将商品房过户给蔡某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
C. 甲虚假平账,不再归还600万元,构成贪污罪
D. 甲侵占公司600万元,应与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这道刑法不定项表面在考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区分,本质是在用“条件认定”做判断轴,再用“主体错配”制造误选。

看懂这题,你会知道这个考点为什么能被反复变形来考。

秒解口诀

口诀:公款还私债,过户不算完;平账不归还,贪污才既遂。

记住:贪污看平账时,挪用看使用时。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项陷阱在于“过户行为本身构成贪污”。

命题人用“将商品房过户给蔡某”这个表面转移所有权行为,诱使考生认为甲一开始就打算非法占有。

但题干明确“在账目上记下自己欠公司600万元”,这保留了归还可能性,不符合贪污罪“非法占有目的”的即时性。

B项陷阱是“过户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要求“归个人使用”,但甲是为公司偿还个人债务(蔡某让甲还钱),这属于“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吗?不是,这是用单位财产清偿个人债务,本质上更接近侵犯单位财产所有权,但当时账目未平,尚未完成侵占。

D项是最大陷阱,用“先有转移财产行为,后有平账行为”的先后顺序,制造“两个行为应评价为数罪”的假象,但刑法评价的是整体行为性质,当后行为(平账不还)吸收前行为时,只定一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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