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题拆解2016刑诉不定项

远洋渔船杀人案侦查措施全解析:讯问录音录像、见证人资格、查封船舶三大易错点

你以为讯问乙时能顺便收集被害人陈述?错!这是把侦查程序混为一谈的经典陷阱。

题目

甲、乙(户籍地均为M省A市)共同运营一条登记注册于A市的远洋渔船。某次在公海捕鱼时,甲乙二人共谋杀害了与他们素有嫌隙的水手丙。该船回国后首泊于M省B市港口以作休整,然后再航行至A市。从B市起航后,在途经M省C市航行至A市过程中,甲因害怕乙投案自首一直将乙捆绑拘禁于船舱。该船于A市靠岸后案发。本案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关于侦查措施,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讯问甲的过程应当同步录音或录像
B. 可在讯问乙的过程中一并收集乙作为非法拘禁案的被害人的陈述
C. 在该船只上进行犯罪现场勘查时,应邀请与案件无关的公民作为见证人
D. 可查封该船只进一步收集证据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查侦查程序中讯问、现场勘查、财物查封等措施的合法性要求。

秒解口诀

口诀:可能判无期死刑必录录像,讯问询问程序绝对分家,现场勘查见证不分场合,犯罪工具场所该封就封。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人在B选项设置的是‘程序混同陷阱’:利用乙的双重身份(杀人案犯罪嫌疑人+非法拘禁案被害人),诱导考生认为‘反正都是问话,可以一起办’。

A选项考验的是对《刑事诉讼法》第123条‘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应当同步录音录像’的掌握(甲乙共谋杀人可能判死刑)。

C选项考验的是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10条‘勘验、检查应当邀请与案件无关的公民作为见证人’的理解(船上勘查的特殊性)。

D选项考验的是对《刑事诉讼法》第141条‘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的适用(船只作为犯罪工具和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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