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题拆解2016刑法多选

使用假币罪与诈骗罪是想象竞合?三次盗窃军服再招摇撞骗该数罪并罚吗?

你以为想象竞合是万金油?命题人就在“使用假币”和“盗窃军服”这两个具体行为上设下了连环陷阱。

题目

关于罪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不考虑数额或情节)?

A. 甲使用变造的货币购买商品,触犯使用假币罪与诈骗罪,构成想象竞合犯
B. 乙走私毒品,又走私假币构成犯罪的,以走私毒品罪和走私假币罪实行数罪并罚
C. 丙先后三次侵入军人家中盗窃军人制服,后身穿军人制服招摇撞骗。对丙应按牵连犯从一重罪处罚
D. 丁明知黄某在网上开设赌场,仍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丁触犯开设赌场罪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构成想象竞合犯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这道刑法多选表面在考罪数形态认定,本质是在用“条件认定”做判断轴,再用“主体错配”制造误选。

看懂这题,你会知道这个考点为什么能被反复变形来考。

秒解口诀

口诀:使用“变造”非假币,只定诈骗别竞合;走私不同违禁品,数罪并罚是原则;盗窃军服又行骗,两行为独立应并罚;明知犯罪仍帮助,想象竞合择一重。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项陷阱:关键在于“变造的货币”不等于“假币”。

《刑法》第173条使用假币罪中的“假币”仅指“伪造的货币”,不包括“变造的货币”。

使用变造的货币骗取财物,只符合诈骗罪一罪,不构成想象竞合。

命题人用“变造”偷换了“伪造”的概念。

C项陷阱:将“三次侵入盗窃军人制服”这一独立的、可构成盗窃罪(特定对象)的行为,与后续“招摇撞骗”行为强行捆绑。

两者目的虽有关联,但手段行为(盗窃)本身已独立成罪,且与目的行为(招摇撞骗)之间缺乏类型化的牵连关系(如伪造证件后招摇撞骗),应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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