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题拆解2016刑法多选

甲误打乙致重伤,丙趁机逃走——这道题把打击错误、对象错误、偶然防卫、共同犯罪既遂全考了

你以为在考认识错误,其实命题人在用偶然防卫和共同犯罪既遂的交叉关系设陷阱

题目

甲、乙共同对丙实施严重伤害行为时,甲误打中乙致乙重伤,丙乘机逃走。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甲的行为属打击错误,按照具体符合说,成立故意伤害罪既遂
B. 甲的行为属对象错误,按照法定符合说,成立故意伤害罪既遂
C. 甲误打中乙属偶然防卫,但对丙成立故意伤害罪未遂
D. 不管甲是打击错误、对象错误还是偶然防卫,乙都不可能成立故意伤害罪既遂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查共同故意伤害中认识错误(打击/对象错误)、偶然防卫的认定及共同犯罪既遂的判断。

秒解口诀

先看乙身份:共同正犯;再看甲行为:对乙是偶然防卫阻却违法,对丙是故意伤害未遂;最后定形态:丙未受伤→共同犯罪未遂→乙不可能既遂。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人在A选项设陷阱:用‘打击错误’和‘具体符合说’这两个正确概念,导出‘成立故意伤害罪既遂’的错误结论——实际上甲对乙是偶然防卫(乙正在实施不法侵害),对丙才是故意伤害,但丙逃走了所以未遂。

B选项陷阱类似:用‘对象错误’和‘法定符合说’的正确分类,掩盖了乙作为共同正犯的特殊性。

这两个选项都诱导考生只分析认识错误理论,忽略案件整体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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