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题拆解2016刑法多选

刑法解释的“暴力”能同时扩大又限制吗?侮辱罪与强制猥亵侮辱罪到底差在哪?

你以为当然解释一定不违反罪刑法定?错!协调性只是必要条件,不是充分条件。

题目

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与刑法解释,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对甲法条中的“暴力”作扩大解释时,就不可能同时再作限制解释,但这并不意味着对乙法条中的“暴力”也须作扩大解释
B. 《刑法》第237条规定的强制猥亵、侮辱罪中的“侮辱”,与《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罪中的“侮辱”,客观内容相同、主观内容不同
C. 当然解释是使刑法条文之间保持协调的解释方法,只要符合当然解释的原理,其解释结论就不会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D. 对刑法分则条文的解释,必须同时符合两个要求:一是不能超出刑法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二是必须符合分则条文的目的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察刑法解释的方法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关系,需结合解释技巧和条文目的判断选项正误。

秒解口诀

记牢:同一法条同一词,解释方向唯一(不既扩又限);不同法条同一词,解释可以不同;当然解释要协调,但最终看罪刑法定;分则解释双限制:语义可能+条文目的。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B项陷阱在于偷换“侮辱”概念:强制猥亵、侮辱罪(第237条)的“侮辱”是猥亵性质、侵害性自主权的行为,与猥亵行为具有同质性;侮辱罪(第246条)的“侮辱”是损害他人名誉、贬低人格的行为。

两者客观内容(行为性质、侵害法益)根本不同,主观上强制猥亵侮辱罪要求刺激或满足性欲,侮辱罪要求损害名誉,故主客观均不同。

C项用“只要…就…”的绝对化表述,将协调性这一解释方法的内在要求,偷换为罪刑法定原则的充分条件。

注册后查看完整内容

命题角度拆解、挖坑套路分析、秒解技巧、变形预测等深度内容需要注册后开通会员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