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公司与乙公司发生纠纷向县工商局申请公开乙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该局公开了乙公司的名称、注册号、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但对经营范围、从业人数、注册资本等信息拒绝公开。甲公司向法院起诉。关于此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甲公司应先向县政府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法院起诉
B. 县工商局应当对拒绝公开的依据以及履行法定告知和说明理由义务的情况举证
C. 本案审理不适用简易程序
D. 因相关信息不属政府信息,拒绝公开合法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围绕政府信息公开争议,考查救济程序、举证责任、审理程序及信息范围的认定。
秒解口诀
信息公开拒绝案,举证责任倒置在机关;工商登记属政府信息,复议前置不适用此领域。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选项陷阱在于设置复议前置假象,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不适用复议前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51条);C选项陷阱在于错误排除简易程序,实际上信息公开案件符合法定条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行政诉讼法》第82条);D选项是最大陷阱——故意混淆‘企业信息’与‘政府信息’的界限,工商登记信息正是典型的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