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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发现新罪,是直接改判还是通知检察院?一审发现新事实的刑诉程序陷阱

你以为法院发现新罪就能直接处理?错!法院的审判权不能主动追诉,必须回到公诉机关手里。

题目

法院在审理胡某持有毒品案时发现,胡某不仅持有毒品数量较大,而且向他人出售毒品,构成贩卖毒品罪。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如胡某承认出售毒品,法院可直接改判
B. 法院可在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基础上直接改判
C. 法院应当通知检察院
D. 法院可建议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查法院在一审审理中发现被告人新的犯罪事实时的法定处理规则。

秒解口诀

口诀:一审发现新事实,先看是否涉新罪;若涉新罪必通知检察院,法院直接改判必越权。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选项“如胡某承认出售毒品,法院可直接改判”是“被告人认罪即可越权”的陷阱,用被告人态度引诱考生突破公诉原则。

B选项“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基础上直接改判”是“程序民主外衣下的实质越权”陷阱,用看似公正的程序包装了法院主动追诉的实质错误。

D选项“法院可建议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混淆程序阶段”的陷阱,退回补充侦查是针对证据不足,而本题是新犯罪事实,应适用“通知检察院”处理新事实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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