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某地发生一起以爆炸手段故意杀人致多人伤亡的案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王某被确定为犯罪嫌疑人。关于本案辨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证人甲辨认制造爆炸物的工具时,混杂了另外4套同类工具
B. 证人乙辨认犯罪嫌疑人时未同步录音或录像,辨认笔录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
C. 证人丙辨认犯罪现场时没有见证人在场,辨认笔录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
D. 王某作为辨认人时,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这道刑诉单选表面在考辨认规则,本质是在用“时点效力”做判断轴,再用“绝对化表述”制造误选。
看懂这题,你会知道这个考点为什么能被反复变形来考。
秒解口诀
物品辨认算总数(被辨认物+混杂物≥5),辨认嫌犯才要录像,现场辨认无见证,被辨人不是辨认人——四个要点对应四个选项。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B选项陷阱在于偷换概念:《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51条要求‘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辨认笔录应当附有被辨认人的照片、录像等信息’,但未同步录像并不必然导致‘不得作为定案依据’,只有‘无法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时才排除。
C选项陷阱在于扩大见证范围:见证人要求主要针对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侦查活动,辨认现场并无此强制规定。
D选项陷阱在于混淆主体:王某作为犯罪嫌疑人时担任的是‘被辨认人’,而‘陪衬物不受数量限制’是针对‘辨认人’的规定,这里故意颠倒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