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题拆解2016民法不定项

融资租赁合同陷阱:出租人“甩锅”给供应商,考生却想找出租人赔钱

你以为出租人收了租金就得管设备?融资租赁里,出租人只负责出钱,设备坏了得直接找生产商。

题目

甲、乙、丙三人签订合伙协议并开始经营,但未取字号,未登记,也未推举负责人。其间,合伙人与顺利融资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淀粉加工设备一台,约定租赁期限届满后设备归承租人所有。合同签订后,出租人按照承租人的选择和要求向设备生产商丁公司支付了价款。如租赁期间因设备自身原因停机,造成承租人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出租人应减少租金
B. 应由丁公司修理并赔偿损失
C. 承租人向丁公司请求承担责任时,出租人有协助义务
D. 出租人与丁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这道民法不定项表面在考融资租赁合同责任,本质是在用“权利边界”做判断轴,再用“权责倒置”制造误选。

看懂这题,你会知道这个考点为什么能被反复变形来考。

秒解口诀

融资租赁设备出故障,记住三句话:出租人只出钱不背锅,承租人直接找厂商(出卖人),出租人帮忙搭个桥(协助义务)。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选项是‘概念混淆’陷阱:将融资租赁(《民法典》第735条)混同于普通租赁,诱导考生用‘出租人负责维修’的直觉去判断。

D选项是‘责任连带’陷阱:利用‘出租人付了款给丁公司’这一事实,制造出租人与生产商存在某种‘合作’或‘共同负责’的假象,但融资租赁中出租人仅承担融资功能,不承担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民法典》第747条),除非有特殊约定。

B和C选项正确,是因为它们精准对应了融资租赁合同的特殊规则:B项依据《民法典》第741条,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时,承租人可向出卖人(丁公司)索赔;C项依据《民法典》第741条第二款,承租人行使索赔权时,出租人应提供必要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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