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乙、丙三人签订合伙协议并开始经营,但未取字号,未登记,也未推举负责人。其间,合伙人与顺利融资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淀粉加工设备一台,约定租赁期限届满后设备归承租人所有。合同签订后,出租人按照承租人的选择和要求向设备生产商丁公司支付了价款。如果承租人不履行支付价款的义务,出租人起诉,适格被告是?
A. 合伙企业
B. 甲、乙、丙全体
C. 甲、乙、丙中的任何人
D. 丁公司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查未登记个人合伙的诉讼当事人资格,出租人因承租人不履行融资租赁合同义务起诉时,需确定适格被告。
秒解口诀
未登记个人合伙被告口诀:无字号未登记非企业,是个人合伙;告全体可告个人,两者都适格;设备商是案外人,不担租赁责。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选项“合伙企业”是最大陷阱——命题人用“签订合伙协议”诱导考生联想《合伙企业法》,但“未取字号、未登记”明确排除了合伙企业主体资格。
D选项“丁公司”是干扰项——设备生产商虽收取价款,但仅是买卖合同关系,与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无直接诉讼牵连。
C选项“甲、乙、丙中的任何人”单独看似乎过于绝对,但结合B选项“全体”后,正揭示了个人合伙中“可以单独起诉任一合伙人,也可起诉全体”的诉讼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