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题拆解2016民诉不定项

仲裁协议确认机构三选一:B市两仲裁委+中院,区法院为何被精准排除?

当仲裁委不明确时,不是所有法院都能管——B市C区法院的管辖权被《仲裁法解释》第12条精准限缩。

题目

住所地在H省K市L区的甲公司与住所地在F省E市D区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买卖合同,价款数额为90万元。合同在B市C区签订,双方约定合同履行地为W省Z市Y区,同时约定如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由B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钢材质量问题,甲公司与乙公司发生争议,甲公司欲申请仲裁解决。因B市有两个仲裁机构,分别为丙仲裁委员会和丁仲裁委员会(两个仲裁委员会所在地都在B市C区),乙公司认为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无效,欲向有关机构申请确认仲裁条款无效。 依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乙公司可以向有关机构申请确认仲裁条款无效。关于确认的机构,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丙仲裁委员会
B. 丁仲裁委员会
C. B市中级法院
D. B市C区法院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查仲裁协议效力确认的有权机构,需结合仲裁委员会与法院的管辖规则逐一分析。

秒解口诀

口诀:仲裁协议效力的确认,仲裁机构(可能被约定的)和中院(必须是中院)都有权管;基层法院再对地域也白搭。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人在D项设置“地域正确但级别错误”的陷阱:B市C区法院在“地域”上与合同签订地、仲裁机构所在地重合,极具迷惑性。

但《仲裁法解释》第12条的核心是“中院管辖”,C区法院是基层法院,故无权受理。

A、B项丙、丁仲裁委员会作为“可能的仲裁机构”,根据《仲裁法》第20条,有权对仲裁协议效力作出决定,这是仲裁机构自裁管辖权的体现,不能因约定不明确就否定其受理权。

注册后查看完整内容

命题角度拆解、挖坑套路分析、秒解技巧、变形预测等深度内容需要注册后开通会员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