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李方为平昌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债务人姜呈向平昌公司偿还40万元时,李方要其将该款打到自己指定的个人账户。随即李方又将该款借给刘黎,借期一年,年息12%。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该40万元的所有权,应归属于平昌公司
B. 李方因其行为已不再具有担任董事长的资格
C. 在姜呈为善意时,其履行行为有效
D. 平昌公司可要求李方返还利息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围绕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限制及董事的忠实义务展开,需结合民法典与公司法规定分析各方行为的法律效力。
秒解口诀
一看相对人是否善意定履行效力(C对),二看货币占有即所有否所有权(A错),三看违反忠实义务是内部追责而非自动失格(B错D对)。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人在A项设了“所有权归属”陷阱:考生容易将“这笔钱应该归公司”的道德判断,等同于“所有权法律上仍属公司”的判断,忽略了《民法典》第224条动产物权变动的交付规则。
在B项设了“资格自动丧失”陷阱:将《公司法》第147条董事的忠实义务与第146条董事任职资格消极条件混为一谈,李方行为是违反忠实义务,但并非《公司法》第146条所列的“个人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等自动丧失资格的情形,解除职务需经股东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