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员回避后程序是否继续?别把仲裁当诉讼,命题人用苏某吃饭案考你仲裁程序特殊性
你以为仲裁员回避后程序自然继续?错!仲裁法给了当事人重新进行程序的请求权,这才是命题人埋的雷。
题目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纠纷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一次开庭后,甲公司的代理律师发现合议庭首席仲裁员苏某与乙公司的老总汪某在一起吃饭,遂向仲裁庭提出回避申请。关于本案仲裁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苏某的回避应由仲裁委员会集体决定
B. 苏某回避后,合议庭应重新组成
C. 已经进行的仲裁程序应继续进行
D. 当事人可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聚焦仲裁程序中仲裁员回避的决定主体及回避后的程序处理规则。
秒解口诀
仲裁回避三步记:主任决定回避权,更换人员不重组,程序是否重新走,当事人可请求。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选项陷阱在于混淆决定主体——首席仲裁员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而非集体决定;B选项陷阱在于过度适用诉讼规则——仲裁员回避后只需更换仲裁员,不必重新组成合议庭;C选项陷阱在于绝对化表述——用“应”字排除了当事人请求重新进行的可能性;D选项正确但隐蔽,因为它把主动权给了当事人而非仲裁庭,这恰恰是仲裁区别于诉讼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