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题拆解2016民诉单选

民诉审判组织三连杀:简易程序发回重审、再审、选民资格案,哪个能独任审判?

你以为简易程序就能“一简到底”?错!发回重审和再审时,简易程序的身份就变了。

题目

不同的审判程序,审判组织的组成往往是不同的。关于审判组织的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后发回重审的,可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B.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判决生效后启动再审程序进行再审的,可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C.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双方同意,经上级法院批准,可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D. 适用选民资格案件审理程序的案件,应组成合议庭审理,而且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察民事诉讼中审判组织形式(合议庭与独任制)的具体适用规则。

秒解口诀

口诀:简易程序独任有三忌——发回重审、再审、选民资格案;前两个必须合议庭,最后一个必须全审判员合议庭。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选项陷阱: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开头制造惯性思维,但“发回重审”是程序重启,必须适用普通程序(《民诉解释》第257条),且必须合议庭审理。

B选项陷阱:用“判决生效后启动再审”模糊“再审程序”的性质,再审必须合议庭(《民诉法》第40条),独任审判绝对禁止。

C选项陷阱:虚构“经上级法院批准”可独任审判的假规则,普通程序绝不能变独任(《民诉法》第3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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