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贡某立公证遗嘱:死后财产全部归长子贡文所有。贡文知悉后,立自书遗嘱:贡某全部遗产归弟弟贡武,自己全部遗产归儿子贡小文。贡某随后在贡文遗嘱上空白处书写:同意,但还是留10万元给贡小文。贡某同时签名,注明年、月、日。其后,贡文先于贡某死亡。关于遗嘱的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贡某遗嘱应以先前公证的为准
B. 贡某的公证遗嘱因贡文先死亡而不生效力
C. 贡文遗嘱被贡某修改的部分合法有效
D. 贡文遗嘱涉及处分贡某财产的部分有效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围绕多份遗嘱的效力、遗嘱继承人先死亡的后果等问题展开,需结合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分析各选项。
秒解口诀
口诀:遗嘱继承看两头,死人不能当继承。
公证再强也白搭,转头适用法定走。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项陷阱在于用‘公证遗嘱’的权威性掩盖了‘遗嘱继承’的前提是继承人活着。
B项正确但反直觉,因为考生总觉得公证遗嘱‘神圣不可侵犯’。
C项陷阱最隐蔽:贡某在贡文遗嘱上签字同意并修改,看似形成了‘共同遗嘱’或‘遗嘱变更’,但法律上这根本不是贡某的遗嘱——遗嘱必须独立、完整,不能在他人的文书上‘批注’成立。
D项陷阱是偷换概念:把‘贡文遗嘱中涉及贡某财产的部分’伪装成‘贡某的遗嘱处分’,实则贡文无权以遗嘱处分他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