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开范围陷阱题:裁判文书上网vs狱务特殊需要,90%考生分不清公开边界
你以为“狱务特殊需要”是例外?错!命题人用“因特殊需要”这个模糊表述,让你误以为监狱可以自行决定不公开。
题目
司法活动的公开性是体现司法公正的重要方面,要求司法程序的每一阶段和步骤都应以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看得见的方式进行。据此,按照有关文件和规定精神,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除依法不在互联网公布的裁判文书外,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均应在互联网公布
B. 检察院应通过互联网、电话、邮件、检察窗口等方式向社会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服务
C. 监狱狱务因特殊需要不属于司法公开的范围
D. 律师作为诉讼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其制作的代理词、辩护词等法律文书应向社会公开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查司法公开的具体内容,需判断各选项是否符合司法公开的相关规定。
秒解口诀
记牢:裁判文书上网是原则(依法不公开的除外),狱务公开无“特殊需要”例外,检察院公开方式法定不含“检察窗口”,律师文书不强制公开。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人设置了三个精准陷阱:B选项用“应通过互联网、电话、邮件、检察窗口等方式”扩大公开方式,但《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只要求“通过互联网、电话、邮件等方式”,检察窗口并非法定必须方式;C选项用“因特殊需要”这个主观性表述替代法定例外情形,制造模糊地带;D选项将“律师制作的法律文书”纳入公开范围,但《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明确公开的是法院裁判文书,律师文书不在强制公开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