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效率≠法官消极!这道题90%考生栽在“恪守中立”与“程序推进”的混淆上
你以为法官恪守中立就是袖手旁观?错!司法效率要求法官在程序推进上必须主动作为,这是最致命的认知陷阱。
题目
关于法官在司法活动中如何理解司法效率,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 司法效率包括司法的时间效率、资源利用效率和司法活动的成本效率
B. 在遵守审理期限义务上,对法官职业道德上的要求更加严格,应力求在审限内尽快完成职责
C. 法官采取程序性措施时,应严格依法并考虑效率方面的代价
D. 法官应恪守中立,不主动督促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完成诉讼活动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查法官职业道德中对司法效率的理解,需选出不符合要求的错误表述。
秒解口诀
口诀:效率要主动,中立不僵化——程序推进可督促,实体裁判才中立。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项陷阱在于用“全面定义”迷惑考生——司法效率确实包含时间、资源、成本三方面,这是《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等文件明确的内涵,但考生容易因定义“太学术”而怀疑其正确性。
B项陷阱在于“更加严格”四字——考生易误以为审限是硬性规定,不存在“更严格”之说,实则《法官行为规范》第5条要求法官“在法定期限内尽快履行职责”,这正体现了职业道德对效率的更高要求。
D项是核心陷阱,它偷换了“中立”的概念——法官中立指裁判立场中立,但《民事诉讼法》第65条、第133条明确授权法官可依职权推进程序、督促举证,这是保障效率的必要职权,而非违反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