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中国甲公司从国外购货,取得了代表货物的单据,其中提单上记载“凭指示”字样,交货地点为某国远东港,承运人为中国乙公司。当甲公司凭正本提单到远东港提货时,被乙公司告知货物已不在其手中。后甲公司在中国法院对乙公司提起索赔诉讼。乙公司在下列哪些情形下可免除交货责任?
A. 在甲公司提货前,货物已被同样持有正本提单的某公司提走
B. 乙公司按照提单托运人的要求返还了货物
C. 根据某国法律要求,货物交给了远东港管理当局
D. 货物超过法定期限无人向某国海关申报,被海关提取并变卖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查承运人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时的法定免责情形,需结合提单类型及法律规定判断乙公司是否免责。
秒解口诀
口诀:无单放货三免责——政府要、海关卖、第三人持正本提;托运指示不算数,承运照赔不误。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人在B选项设下经典陷阱:利用‘托运人要求’这一看似合理的商业操作,掩盖了提单物权凭证的本质。
A选项陷阱在于‘同样持有正本提单’——这恰恰符合规定第10条‘第三人凭正本提单提货’的免责情形,但考生容易误以为承运人有过错。
C、D选项直接对应规定第7条(政府行为)、第8条(海关处置),是命题人给的‘明牌’,但考生可能因不熟悉具体法条而不敢全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