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题拆解2012三国多选

信用证欺诈例外四大“善意”例外情形全对,命题人用“已履行”设下认知陷阱

你以为“已付款/承兑/议付”就绝对安全?错!关键在“善意”二字,这是《信用证规定》第10条的灵魂。

题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国法院认定存在信用证欺诈的,应当裁定中止支付或者判决终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但存在除外情形。关于除外情形,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开证行的指定人、授权人已按照开证行的指令善意地进行了付款
B. 开证行或者其指定人、授权人已对信用证项下票据善意地作出了承兑
C. 保兑行善意地履行了付款义务
D. 议付行善意地进行了议付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查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的除外情形,即法院认定存在信用证欺诈后,不得裁定中止或终止支付的特殊情况。

秒解口诀

口诀:欺诈例外有例外,四条“善意”全保护:开证指定授权付(A)或承兑(B),保兑付款(C)议付行(D),行为已作是关键。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本题陷阱在于利用考生对信用证各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和责任的模糊认知。

四个选项看似独立,实则共同构成一个逻辑闭环:保护所有在欺诈被发现前,基于信用证独立性原则而“善意”履行了自身付款、承兑或议付义务的银行(开证行、指定人、授权人、保兑行、议付行)。

命题人将“保兑行”单独列出,正是为了测试考生是否理解其作为独立付款承诺方的地位同样受“欺诈例外之例外”规则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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