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张、王、李、赵各出资四分之一,设立通程酒吧(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酒吧开业半年后,张某在经营理念上与其他合伙人冲突,遂产生退出想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可将其份额转让给王某,且不必事先告知赵某、李某
B. 可经王某、赵某同意后,将其份额转让给李某的朋友刘某
C. 可主张发生其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向其他人要求立即退伙
D. 可在不给合伙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要求退伙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这道商经知不定项表面在考普通合伙退伙与份额转让,本质是在用“程序顺序”做判断轴,再用“漏掉前提”制造误选。
看懂这题,你会知道这个考点为什么能被反复变形来考。
秒解口诀
记死三点:对内转让必须通知,对外转让必须全体同意,协议退伙必须提前30日且不影响事务——本题D项唯一全中。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选项陷阱在于‘不必事先告知’这五个字——直接违反《合伙企业法》第22条‘合伙人之间转让财产份额,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的规定。
B选项陷阱更隐蔽:‘经王某、赵某同意后’暗示只需部分合伙人同意即可,但法条要求对外转让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C选项陷阱是‘立即退伙’——协议退伙需要提前30日通知,没有‘立即’退伙的捷径。
D选项正确但看起来最不自由,正是命题人设置的认知反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