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题拆解2012理论单选

法律职业关系三大规定:别被“地位不平等”迷惑,真正考的是司法公正与职权界限

很多考生看到“弥补地位不平等”就觉得合理,却忘了法官、检察官、律师在诉讼中的法定地位本就不同,这才是关键陷阱。

题目

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主管机关就3个职业在诉讼活动中的相互关系,出台了一系列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这些规定的目的是加强职业纪律约束,促进维护司法公正
B. 这些规定具有弥补履行职责上地位不平等,利于发挥各自作用的意义
C. 这些规定允许必要时适度突破职权限制、提高司法效率
D. 这些规定主要强调配合,不涉及互相制约关系的内容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查法律职业主管机关对法官、检察官、律师在诉讼中相互关系规定的核心精神,需明确三者关系的基本准则。

秒解口诀

牢记“公正”是唯一目的,“职权”是刚性边界——任何规定只要涉及“突破职权”或“改变诉讼地位”,无论理由多么动听,一律排除。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陷阱层层递进:B选项用“弥补地位不平等”这个看似正确、充满人文关怀的表述,诱使考生忽略诉讼结构中各主体法定职权的本质差异。

C选项用“提高司法效率”这个正当目的,包装“突破职权限制”这一根本性错误,考验考生对职权法定原则的坚守。

D选项用“强调配合”这个部分事实,掩盖“不涉及制约”这一致命错误,因为法律职业关系规定必然包含互相监督制约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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