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题拆解2015刑诉不定项

贪污犯脱逃后,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三大关键节点:中止审理、一年通缉期、归案终止

你以为检察院随时能申请没收?错!必须满足‘通缉一年不到案’这个硬性时间条件。

题目

李某(女)家住甲市,系该市某国有公司会计,涉嫌贪污公款500余万元,被甲市监察委立案调查,经过调查,甲市监察委向甲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后甲市人民检察院作出起诉决定,甲市中级法院受理该案后,李某脱逃,下落不明。|关于李某脱逃后的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李某脱逃后,法院可中止审理
B. 在通缉李某一年不到案后,甲市检察院可向甲市中级法院提出没收李某违法所得的申请
C. 李某的近亲属只能在6个月的公告期内申请参加诉讼
D. 在审理没收违法所得的案件过程中,李某被抓捕归案的,法院应裁定终止审理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围绕贪污案件中被告人脱逃后的程序处理,重点考查中止审理及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适用条件与操作规则。

秒解口诀

口诀:脱逃可中止,没收等一年;公告非绝对,归案必终止。

核心标准:通缉一年是没收启动的硬门槛。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人在C选项设下‘绝对化表述陷阱’:将‘可以申请’偷换为‘只能在…内申请’,用‘只能’二字排除了法律允许的例外情形。

在D选项则设置了‘程序转换陷阱’:李某归案后,没收程序必须‘终止审理’(转为普通刑事诉讼),而非‘中止审理’或‘继续审理’,这里考查的是程序间的衔接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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