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为犯罪认定三陷阱:离婚诉讼期间丈夫误认无义务,到底构不构成过失不作为?
你以为不作为犯罪只考“应为能为而不为”?命题人偏在“误认无义务”上挖坑,让你掉进过失不作为的认知陷阱。
题目
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儿童在公共游泳池溺水时,其父甲、救生员乙均故意不救助。甲、乙均成立不作为犯罪
B. 在离婚诉讼期间,丈夫误认为自己无义务救助落水的妻子,致妻子溺水身亡的,成立过失的不作为犯罪
C. 甲在火灾之际,能救出母亲,但为救出女友而未救出母亲。如无排除犯罪的事由,甲构成不作为犯罪
D. 甲向乙的咖啡投毒,看到乙喝了几口后将咖啡递给丙,因担心罪行败露,甲未阻止丙喝咖啡,导致乙、丙均死亡。甲对乙是作为犯罪,对丙是不作为犯罪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围绕不作为犯罪的核心要件(义务来源、认识错误、行为认定)展开,需结合具体场景判断是否构成不作为犯罪。
秒解口诀
口诀:义务来源四类(法律、职务、法律行为、先行行为),误认义务看可否避免,作为不作为可同案并存。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人在B项设置双重陷阱:第一层用“离婚诉讼期间”暗示义务可能存疑,但实际夫妻关系尚未解除,救助义务仍存在;第二层用“误认为自己无义务”制造认知错误,考生容易混淆“事实认识错误”与“违法性认识错误”——对义务本身的误认属于违法性认识问题,若错误不可避免则无罪,而非直接成立过失不作为。
A项陷阱在于救生员乙的作为义务来源(职务要求)易被忽略;C项陷阱在于母亲与女友的救助义务冲突需结合具体情境判断,但题干已设“无排除犯罪事由”故成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