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假释审理程序三大陷阱:无期徒刑减刑谁裁定?书面审理必须提讯?律师必须到庭?
你以为无期徒刑减刑都要高级法院管?错!命题人用抢劫绑架数罪并罚20年这个具体刑期挖了第一个坑。
题目
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甲因抢劫罪和绑架罪被法院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对甲的减刑,应由其服刑地高级法院作出裁定
B. 乙因检举他人重大犯罪活动被报请减刑的,法院开庭应通知乙参加减刑庭审
C. 丙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对丙的假释,可书面审理,但必须提讯丙
D. 丁因强奸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对丁的减刑,应聘请律师到庭发表意见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聚焦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程序规则,需结合现行法律规定逐一分析选项正误。
秒解口诀
口诀:有期徒刑减刑找中院,无期死缓找高院;重大立功当开庭,通知本人必须来;书面审理可提讯,律师到庭非强制。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项陷阱:用‘抢劫罪和绑架罪’制造重罪印象,但实际刑期‘有期徒刑20年’是关键,减刑应由服刑地中级法院裁定,不是高级法院。
C项陷阱:‘可书面审理,但必须提讯丙’——前半句符合受贿罪可能书面审理的规定,但‘必须提讯’是错的,书面审理时‘可以’提讯罪犯,不是‘必须’。
D项陷阱:‘应聘请律师到庭’——减刑假释程序不是必须律师到庭,只有检察院提出异议、罪犯有重大立功等情形才‘应当’开庭审理,律师参与并非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