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题拆解2015刑诉单选

不起诉类型混淆点:甲死亡≠法定不起诉,证据不足≠全案不起诉,你分得清吗?

考生常把“犯罪嫌疑人死亡”直接等同于法定不起诉,却忽略了其行为本身是否构成犯罪这一前提条件。

题目

甲、乙、丙、丁四人涉嫌多次结伙盗窃,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后,甲突然死亡。检察院审查后发现,甲和乙共同盗窃1次,数额未达刑事立案标准;乙和丙共同盗窃1次,数额刚达刑事立案标准;甲、丙、丁三人共同盗窃1次,数额巨大,但经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仍证据不足;乙对其参与的2起盗窃有自首情节。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对甲可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
B. 对乙可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
C. 对丙应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
D. 对丁应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围绕审查起诉阶段不同不起诉类型的适用条件,结合犯罪嫌疑人的死亡、犯罪事实及证据情况展开判断。

秒解口诀

口诀:一人多事要拆开,法定针对“无犯罪”或“法定不追责”;证据不足看“全案”,部分存疑不适用;酌定针对“已犯罪”,情节轻微才可酌。

本题关键:丁全案证据不足,丙不是。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项陷阱:用“甲突然死亡”诱导考生联想到《刑诉法》第16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应终止审理或不起诉,但这属于“法定不起诉”。

而题干中甲与乙的共同盗窃“数额未达立案标准”,此行为本身不构成犯罪,应适用“法定不起诉”。

命题人故意将“死亡”与“行为不构成犯罪”两个可导致法定不起诉的情形并列,考验考生能否识别出对甲应适用“行为不构成犯罪”这一更直接、更准确的理由。

B项陷阱:乙有自首情节,但自首是“可以”从宽处罚的情节,属于“酌定不起诉”(犯罪情节轻微)的考量因素,而非法定不起诉的法定事由。

其行为已构成犯罪,不符合法定不起诉条件。

C项陷阱:将“部分事实证据不足”混淆为“全案证据不足”。

丙涉及两起事实:与乙的证据充分、已构成犯罪的盗窃;与甲、丁的证据不足的盗窃。

不能因部分事实存疑,就对其全案作证据不足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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