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章俊诉李泳借款纠纷案在某县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县法院判决后,章俊上诉,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县法院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适用简易程序重审此案。在答辩期间,李泳提出管辖权异议,县法院不予审查。案件开庭前,章俊增加了诉讼请求,李泳提出反诉,县法院受理了章俊提出的增加诉讼请求,但以重审不可提出反诉为由拒绝受理李泳的反诉。关于本案,该县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 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适用简易程序重审此案
B. 对李泳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不予审查
C. 受理章俊提出的增加诉讼请求
D. 拒绝受理李泳的反诉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围绕二审发回重审案件的程序适用展开,涉及简易程序能否适用、管辖权异议处理、诉讼请求变更及反诉受理等关键问题。
秒解口诀
发回重审简易程序看‘当事人同意’(《民诉解释》264条),管辖权异议看‘答辩期间是否已过’(《民诉法》127条),增加请求与反诉要分开判:前者可合并,后者原则上不准(《民诉解释》251条)。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项陷阱在于:用‘征得当事人同意’这一看似合法的程序动作,掩盖了《民诉解释》第257条对发回重审原则上禁止适用简易程序的刚性规定,但第264条又确实允许例外,形成‘原则禁止+例外允许’的复合判断。
D项陷阱更隐蔽:将‘章俊增加诉讼请求被受理’(C项正确)与‘李泳反诉被拒’(D项错误)并列呈现,诱导考生认为二者应作相同处理,实则《民诉解释》第251条明确将反诉与增加诉讼请求区别对待,反诉在重审中受更严格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