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题拆解2015民法多选

盗赃物善意取得+不当得利连环套:丙的手表和钱到底能追到哪一步?

你以为甲偷丙的钱补偿乙差价,丙就能直接向乙追回这1000元?错!这1000元在乙手里已经变了性质。

题目

甲遗失其为乙保管的迪亚手表,为偿还乙,甲窃取丙的美茄手表和4000元现金。甲将美茄手表交乙,因美茄手表比迪亚手表便宜1000元,甲又从4000元中补偿乙1000元。乙不知甲盗窃情节。乙将美茄手表赠与丁,又用该1000元的一半支付某自来水公司水费,另一半购得某商场一件衬衣。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丙可请求丁返还手表
B. 丙可请求甲返还3000元、请求自来水公司和商场各返还500元
C. 丙可请求乙返还1000元不当得利
D. 丙可请求甲返还4000元不当得利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结合盗赃物的善意取得限制与货币的特殊规则,考查不当得利及返还原物的权利主张。

秒解口诀

口诀:盗赃物,追到底(不适用善意取得);货币流转,看善意取得切断追及;给付款项有原因(偿债、赔偿),不构成不当得利。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人在B项设陷:故意将甲剩余的3000元与已支付给自来水公司和商场的两个500元并列,诱导考生认为丙对这三笔钱享有同等的直接返还请求权。

实际上,甲占有的3000元,丙可基于所有权追索;但已支付给自来水公司和商场的1000元,因对方是善意有偿取得,丙不能直接追及,只能向无权处分人甲主张赔偿。

C项陷阱在于:乙从甲处获得1000元,表面是“得利”,且源于丙的损失,但甲给乙钱是为了弥补手表差价(履行赔偿责任),乙受领有法律原因,不构成不当得利。

丙的损失应向侵权人甲追偿,而非向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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