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题拆解2015民法多选

手机被修理工扣下,丁的占有是“有权”还是“无权”?这道题考的是占有类型的具体认定

很多考生错在把“乙丢失手机”直接等同于“乙丧失占有”,却忽略了占有状态的具体构成要件。

题目

甲拾得乙的手机,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交付。丙把手机交给丁维修。修好后丙拒付部分维修费,丁将手机扣下。关于手机的占有状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乙丢失手机后,由直接占有变为间接占有
B. 甲为无权占有、自主占有
C. 丙为无权占有、善意占有
D. 丁为有权占有、他主占有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围绕手机的占有状态展开,涉及拾得人、受让人、维修人等主体的占有性质判断,需结合占有分类规则逐一分析。

秒解口诀

占有认定三步法:一看权源(有权/无权),二看意思(自主/他主),三看关系(直接/间接)。

本案关键:乙丢失即失占有(无媒介关系),丁扣机前占有基于合同(有权源)。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人在A选项设下“概念偷换”陷阱:用“丢失”这一生活事实,诱导考生联想到“所有权人-占有人”分离的典型间接占有模型(如出租),但本案中乙与后续占有人(甲、丙、丁)之间并无任何占有媒介关系。

在C选项,陷阱在于“善意占有”的认定:丙是从无权处分人甲处买得,虽为“善意”(不知情),但其占有手机的权利来源(买卖合同)存在根本瑕疵,故为“无权占有”,这里考查的是占有权源与主观善意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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