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与乙签订《协议》,由乙以自己名义代甲购房,甲全权使用房屋并获取收益。乙与开发商和银行分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和贷款合同。甲把首付款和月供款给乙,乙再给开发商和银行,房屋登记在乙名下。后甲要求乙过户,乙主张是自己借款购房。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甲有权提出更正登记
B. 房屋登记在乙名下,甲不得请求乙过户
C. 《协议》名为代购房关系,实为借款购房关系
D. 如乙将房屋过户给不知《协议》的丙,丙支付合理房款则构成善意取得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围绕借名买房关系中真实权利人与登记权利人的物权争议展开,涉及更正登记申请权及无权处分时的善意取得认定。
秒解口诀
口诀:协议明示代购+全权用益=隐名代理,真实权利归甲;登记错误可更正,名义人处分善取得。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B项陷阱在于利用“登记在乙名下”这一事实,诱导考生形成“登记名义人即权利人”的机械思维,忽略了隐名代理中真实权利人与登记名义人分离的可能性,以及真实权利人可依据《民法典》第220条请求更正登记。
C项陷阱是典型的“名实辨析”题眼,命题人用乙单方事后主张的“借款购房”对抗书面《协议》的明确约定,考验考生对证据效力(书面协议优于单方陈述)和法律关系实质(全权使用收益不符合借款的用益特征)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