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题拆解2015民诉单选

仲裁协议效力确认的“管辖权之争”:仲裁机构VS法院,谁说了算?

别被“仲裁条款独立性原则”的抽象概念骗了,它只解决合同无效时仲裁条款是否有效,不解决“谁有权判断”这个程序问题。

题目

大成公司与华泰公司签订投资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如因合同效力和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由A仲裁委员会仲裁。合作中双方发生争议,大成公司遂向A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确认投资合同无效。A仲裁委员会受理。华泰公司提交答辩书称,如合同无效,仲裁条款当然无效,故A仲裁委员会无权受理本案。随即,华泰公司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大成公司见状,向A仲裁委员会提出请求确认仲裁协议有效。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A仲裁委员会无权确认投资合同是否有效
B. 投资合同无效,仲裁条款即无效
C. 仲裁条款是否有效,应由法院作出裁定
D. 仲裁条款是否有效,应由A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围绕仲裁协议的独立性及效力争议的解决主体展开,需结合仲裁法相关规则分析各选项。

秒解口诀

口诀:仲裁效力起争议,双方各找各的“妈”;一个法院一仲裁,最终裁定归法院。

(紧扣《仲裁法》第20条“管辖权冲突时法院优先”规则)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项陷阱在于偷换概念:题干问的是“仲裁条款效力由谁确认”,A项却说“仲裁委员会无权确认投资合同是否有效”。

仲裁委员会在审理仲裁案件时,当然有权确认合同效力以解决实体争议,但A项将此与“确认仲裁协议效力”这一程序问题混为一谈,诱导考生将两个不同问题等同。

B项陷阱是直接否定独立性原则,属于基础概念错误,但表述过于绝对,容易识别。

D项是最大陷阱,它利用了考生对独立性原则的片面理解,制造了“仲裁条款有效,故仲裁委有权决定”的错觉,却故意隐藏了《仲裁法》第20条关于“管辖权冲突时法院优先”的关键程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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