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转让未变更登记,谁是被告?90%考生栽在“实际经营者”与“登记经营者”的连带责任上
你以为实际经营人李某就是唯一被告?错!命题人用“应征入伍转让”这个温情细节,掩盖了未办变更登记的法律后果。
题目
徐某开设打印设计中心并以自己名义登记领取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该中心未起字号。不久,徐某应征入伍,将该中心转让给同学李某经营,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该中心承接广告公司业务,款项已收却未能按期交货,遭广告公司起诉。下列哪一选项是本案的适格被告?
A. 李某
B. 李某和徐某
C. 李某和该中心
D. 李某、徐某和该中心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查无字号个体工商户在登记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时,适格被告的认定规则。
秒解口诀
个体工商户未起字号,看登记:转让未变更,告两人(原登记+实际);已变更,告一人(新登记)。
本题“未变更”,故告徐某+李某。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人设置了连环陷阱:A选项(李某)诱惑你只认“实际经营”事实;C选项(李某和该中心)诱惑你把“中心”当作字号主体(但题干明确“未起字号”);D选项(李某、徐某和该中心)则用全选迷惑你。
最精妙的是B选项(李某和徐某),它看起来“多了一个人”,但正是这个“多余的人”徐某,因未变更登记而必须列为共同被告。
每个错误选项都对应一种对“个体工商户诉讼主体”规则的不完整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