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公司与没有建筑施工资质的某施工队签订合作施工协议,由甲公司投标乙公司的办公楼建筑工程,施工队承建并向甲公司交纳管理费。中标后,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筑施工合同。工程由施工队负责施工。办公楼竣工验收合格交付给乙公司。乙公司尚有部分剩余工程款未支付。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合作施工协议有效
B. 建筑施工合同属于效力待定
C. 施工队有权向甲公司主张工程款
D. 甲公司有权拒绝支付剩余工程款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查建设工程中无资质施工队与总包方的合同效力及工程款主张的法律问题。
秒解口诀
口诀:建设工程合同效力的“生死逆转”——无效合同遇“验收合格”,工程款请求权“起死回生”;实际施工人可向合同相对方(发包人)主张参照合同折价补偿。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项陷阱在于用“合作施工协议”这一中性表述,掩盖了其“挂靠协议”的实质,诱导考生从合同一般生效要件判断,而回避了建筑行业资质的强制性规定。
B项陷阱是偷换概念,将“建筑施工合同”(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主体(甲公司有资质)与“合作施工协议”(甲公司与无资质施工队)的效力混为一谈,让考生误以为前者因后者牵连而效力待定。
D项陷阱是利用朴素的“过错”观念,暗示甲公司因施工队无资质可拒付工程款,却无视了《民法典》第793条“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的核心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