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刘某于2017年1月1日起在甲公司工作,从事喷漆工作,但是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为甲公司拖欠工资,刘某遂于2018年6月1日离职,2018年7月1日,刘某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应视为双方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B. 刘某有权请求甲公司向其支付17个月的双倍工资
C. 2018年7月1日刘某申请仲裁,尚未超过仲裁时效
D. 甲公司应向刘某支付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这道商经知多选表面在考未签合同后果,本质是在用“程序顺序”做判断轴,再用“漏掉前提”制造误选。
看懂这题,你会知道这个考点为什么能被反复变形来考。
秒解口诀
双倍工资口诀:未签合同超一月,双倍工资付一年;满一年后视订立,仲裁时效离职起。
本题核心:2018年1月1日是分水岭,之前算双倍工资(11个月),之后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人在B选项设了“17个月”这个具体数字陷阱,诱使考生简单按月数计算。
D选项的“两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也是陷阱——刘某因拖欠工资离职属《劳动合同法》第38条情形,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计算年限应从2017年1月到2018年6月共1.5年,按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算一年,应支付1.5个月工资而非两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