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2017年1月1日,张某入职甲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至2018年3月,公司一直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方便开展业务,公司为张某配置了一辆小轿车,2018年10月,张某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遭到拒绝。张某遂将汽车留置,公司要求其返还。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张某可以留置该汽车
B. 张某应当向公司返还汽车
C. 张某有权主张2017年2月至离职之日的双倍工资
D. 张某可直接向法院主张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综合考查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支付范围、留置权的成立条件及劳动争议的解决程序三个核心知识点。
秒解口诀
口诀:留置需看‘同一法律关系’,双倍工资算满11个月即止。
本案车是借用关系,薪是劳动关系,两码事,不能留置;双倍工资只能从2017年2月算到12月。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项陷阱在于利用‘公司配车’和‘欠薪’两个事实,诱导考生将‘占有动产’与‘债权’简单挂钩,忽略了《民法典》第448条‘企业之间留置’才允许不同法律关系,而本案是个人对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同一法律关系’。
C项陷阱是故意将时间跨度拉长到‘离职之日’,考验考生是否清晰记得双倍工资最多主张11个月(用工满1个月起至满1年止),本案2017年1月入职,最晚只能主张到2017年12月。